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区直厅级干部实施公务员法研讨班开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0:06 桂龙新闻网

  12月12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在区党校举办区直机关厅级干部实施公务员法研讨班。此次研讨班是按照中组部、人事部的要求举办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黄学权在开班仪式上讲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务员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对我国新时期以来建立的
公务员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有里程碑意义。

  举办厅级干部研讨班,是实施《公务员法》准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务员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公务员法》出台的背景、立法依据、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适用对象,公务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公务员管理的原则、各个管理环节的有关规定及法律责任等。培训的目的在于:通过培训,使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法律条文,切实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好法律实施的准备工作,为《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黄学权在开班仪式上说,学习和研讨公务员法,必须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必须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和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的鲜明特征,必须努力提高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据悉,自治区厅级干部的公务员法研讨班计划安排4期。本日开班的为第一期,参加学习研讨的为区直机关的厅级干部。另三期研讨班将在近期陆续举办。

  来源:广西日报选稿:黄珊作者:唐群峰 张礼智 覃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