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四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被依法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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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0:2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贵阳12月13日消息(记者陈屹)12月12日,记者从贵州省国土管理部门获悉,贵州省四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被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已分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四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遵义县毛石镇非法开采钼矿、威宁自治县福威焦化厂违法用地、花溪区畜禽交易市场违法占地、盘县石桥镇明榔树煤矿非法转让采矿权违法案件共涉及违法用地500多亩。
非法开采钼矿的遵义县金川公司和遵义县金鼎山镇村民黄洪亮,分别于2003年6月和2005年3月取得钼镍勘查许可证后,违反批准的勘查设计开展勘查活动,以采代探,采取自己组织和承包方式在其勘查范围内进行非法开采活动。对此,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作出处罚决定,依法吊销金川公司和黄洪亮勘查许可证。 同时,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对威宁自治县福威焦化厂等4家企业违法用地455亩的行为给予328.68万元的处罚,并责成威宁县政府注销非法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对花溪区畜禽交易市场违法占地107亩,责令其恢复土地原状,同时处以140万元罚款;对盘县石桥镇明榔树煤矿非法转让采矿权行为,责令停止非法转让行为,没收其非法所得3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