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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院长肖扬要求规范司法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0:3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3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强调,要通过加强人民法院制度建设,全面规范司法行为,防止权力失范,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12月8日至12日,肖扬到湖南法院检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肖扬强调,要通过加强人民法院制度建设,全面规范司法行为,防止权力失范,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各级法院要争取今年
内抓好制度的完善工作,明年抓好管理的定型化,2007年突出规范效果的扩大和工作模式运行机制的巩固,建立起公正有序的执法习惯和工作氛围。

  而且要强化法官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探索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培养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对当事人冷漠的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使人民群众信赖司法、参与司法、尊重司法、维护司法。同时,以执行《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为契机,革除一切不良习气和不良行为,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高效、清廉文明的司法新秩序。

  在推进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上,肖扬要求切实抓好“二五”改革纲要的贯彻实施,注意及时总结经验,以创新的思维推进司法改革,做到以改革破解难题,以改革增强能力,以改革促进发展,把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的成效作为检验改革效果的基本标准,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

  肖扬还强调,要要抓好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两庭”建设和审判业务建设,要从法院工作的特点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国家确定的标准,合理地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要依法建院、从严治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做到与当事人“交心交流不交易,说法说理不说情”,为实现“

十一五”开局之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梁建军 雷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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