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买私家车 气派经理被判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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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0:44 新文化报 | |||||||||
本报吉林讯(记者 碧霄) 近日,吉林市某公司职工发现,他们“失踪”的朱经理和经理的私家车有了下落——因为恶意透支无钱偿还,朱某被判有期徒刑7年,罚款5万元。 从1993年起,吉林市船营区的朱某在吉林市某公司任经理职务。当时吉林市某银行开始试点推行可以透支的信用卡,朱某凭经理的身份办理了一张。
到了1997年,朱某所在的公司规模依然没有扩大,看着和自己公司状况相似的人都有了私家车,朱某总觉得低人一等。一次,朱某了解到通过申请,他手里的信用卡可以大额透支,于是,朱某透支了10万元人民币,拿出9万元买了一辆私家车。 尝到透支“甜头”的朱某再次到银行申请,又透支了6万元。很快,这也被朱某用来招待业务往来单位用完了。朱某想再透支时,被银行拒绝。 很快到了还款期限,从2003年开始,员工们多次看到银行工作人员来找朱经理要求还款。2005年1月份,员工们发现朱经理和私家车都不见了。原来,朱某还不起钱,便以出差为名,悄悄溜到山东躲了起来。夏天还没过,朱某就落了网。 昨日,记者在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因信用卡诈骗罪,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5万元。(新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