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实名举报官员煤矿最高奖励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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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1:3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社长沙12月12日电11日印发实施的湖南省《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暂行)》规定,实名举报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一经调查核实,最高奖励可达10万元。 湖南省规定的举报范围包括六大类:非法煤矿;煤矿非法生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隐瞒煤矿伤亡事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其他与煤矿
据悉,对举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参与或充当保护伞,为亲友经营提供便利条件谋取私利等问题的,湖南省将最高给予5万—10万元的奖励。其他五类举报奖金为1000元至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