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不实材料见报 被采访者被判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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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3:00 黑龙江日报 | |||||||||
因认为某报发表的文章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与报社达成和解协议的冯先生又将接受报社记者采访、提供相关材料、并同意相关文章见报的雷先生等四人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判决,冯先生最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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