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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务之急:出台低温禁令如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4:42 新民晚报

  建筑施工属高危作业。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既需安全设施、安全纪律、操作规范作保障,但同时也应考虑到气候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从今年开始,广东等地安监部门就出台了保护建筑工人安全的“高温禁令”,禁止建筑工地在高温时段冒暑作业,以防建筑工人在酷暑中发生安全意外。

  常识告诉我们,能热死人,也能冻死人。像重庆市3天之中就有50多名建筑工人坠落
并导致近10人死亡,这虽然并不是直接的“冻死”,但又完全跟难以抵挡的寒冷天气紧密相关。如沙区某民工,早上站在5米高的脚手架上突然全身打寒战,随即便坠落下来。可见,冒酷暑施工和顶严寒施工,同样都属安全生产的大敌,同样都是建筑工人生命安全的隐患。

  众所周知,冒酷暑施工和顶严寒施工,都是建筑商们“抢进度以减低管理成本”的主要手段,为达到这个目的,就让建筑工人或冒酷暑、或顶严寒进行高空作业,完全把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置之度外;迫于生计的建筑工人,也只能听天由命,随时面临死伤的威胁。重庆市3天内即坠亡近10名建筑工人,且有几十名建筑工人坠伤,这应该说是问题已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

  因此,笔者以为:对建筑行业如此严重的坠伤、坠亡事故,政府部门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建筑安全问题上,要像对待高温气候那样对待严寒气候。也就是说,应根据各地气候特点,制定出台一个“低温禁令”,对建筑工地高空施工的气温条件,做出下限规定,由安监部门强制监督执行,并制定出相应的违规“罚则”。

  年关将临,建筑工程也进入了抢进度的高峰期。本就衣衫单薄的建筑工人,却仍在刺骨寒风里进行高空作业。说不定,顷刻之间又有多少建筑工人自高空落叶般坠亡、坠伤——用“低温禁令”保障建筑工人们的生命,已经刻不容缓。半岛都市报(张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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