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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选登:限制出厂药价难抑药价虚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5: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杨毅军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对部分药品从出厂环节制定价格进行试点的通知》。首次纳入试点范围的药品有21种。今后,部分药品除国家限制的最高零售价外,还将在生产企业制定最高出厂价。

  (《南方日报》12月12日)

  为了遏制药价虚高现象,我国已连续17次降低了1500多种药品的零售价格。然而,一道道“降价令”后,老百姓还是认为药价太高。与过去不同的是,这次新政棍子打到了药价源头的企业身上,以表明发改委对虚高药价“动真格”的决心,可这是对症猛药吗?

  从药品流通的现状来看,目前,我国临床使用的药品有近1万种,药品定价权限高度集中在国家发改委。属于政府定价限价的药品只有1500多种,大部分由企业自行定价报物价部门备案。仅仅给一小部分出厂药品定价,如何防止大部分的出厂药品没有虚高的价格呢?

  就企业的实际情况而言,药品价格会随着原材料价格而不断变化,药品价格应由市场来决定。企业制定出厂价时,肯定会留下较大的变动空间,如果出厂定价就出现虚高怎么办?如果企业将降价药品,变换剂型,改变包装,更换名称,翻牌成了所谓的“新特药”。价格成倍上涨,物价部门又如何管住、管好呢?

  更重要的是,患者与医院、医生之间更属于信息不对称,患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用什么药,多少钱的药,都由医生决定,患者只能无条件服从。如果出现类似哈尔滨、深圳“天价医药费事件”中,医生只开或猛开高价药,不开廉价药,患者怎能知情,又怎能感受到降价带来的实惠呢?

  单靠药品价格改革,不是解决药价虚高的关键。如果药品流通领域缺少真正市场化的竞争机制,不实行医药分离,以彻底斩断医院、医生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链,打破以高额折扣、回扣为主要推销手段的药品购销黑幕,仅仅在降低药品价格问题上做文章,往往还会陷入“政府不断降低药价,百姓医药支出却节节攀升”的怪圈。过去17次的降价不也证明了这一点吗?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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