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出台多项利民措施 28个项目不再审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5:20 公安部网站 | |||||||||
吉林省公安厅从近日出台了治安管理方面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取消审批28项行政许可项目;重新明确了法律、法规保留的由治安部门审批的20项行政许可项目,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个别项目的审核、审批时限分别由30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 今后,省厅治安部门将按照“精确打击”的原则,通过做认真细致的案前调查,选择最为有利的时机和条件,求得精确有效的打击效果,引导行业场所自管自建。实行警示告
对没有法定收费依据的,不允许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标准进行公示,严禁以各种名义增加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取费用必须开具发票。 严厉打击各种干扰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和涉枪、涉爆单位正常经营,侵害业主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及时立案,快侦快办,依法惩处,查处结果及时反馈。严厉打击以假食品、假药品、假农资等为重点的各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佟胜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