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高官诉中青报名誉侵权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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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6:12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邱伟)《中国青年报》今年5月报道了原辽宁省阜新市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王亚忱和家人侵占他人财产的特稿。王亚忱为此率子女起诉中青报名誉侵权。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东城法院近日一审驳回了王亚忱及其子女的起诉,而王亚忱本人和他的儿子也于日前因为“涉嫌虚假出资罪”被辽宁省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5月18日,《中国青年报》冰点栏目刊发了该报记者刘万永采写的特稿《一个退
《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刊发后,王亚忱和他的儿女王晓军、王晓云起诉《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3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共220万元。12月7日,北京市东城法院一审宣判,以“不属于民事诉讼调整范畴”驳回了原告3人的起诉。在法院针对王晓云的裁定书上写着:“原告所诉的《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一文,报道中涉及原告亲属的有关问题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正在查处。本案争议的事实现不属于民事诉讼调整范畴。”所以驳回原告的起诉。 今天上午,王亚忱的代理人、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告诉记者:“中青报的报道主要是说王亚忱和家人侵占他人财产,而王亚忱和他的儿子是因为‘涉嫌虚假出资罪’被批捕,两者不是一回事。而且原告之一、曾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王晓云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她只是被平级调离阜新市公安局。本案的争议明显属于民事诉讼调整范畴,3原告将就此案提起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