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记账员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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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0:02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武汉电(陈群安 张先国)湖北省安陆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埠口储蓄所记账员隗三,利用假存单挪用资金669万余元。近日,安陆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挪用资金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1992年2月28日至2005年5月17日期间,隗三在其朋友胡某的要求和唆使下,先后用信用社作废定期存单和胡某私自在外印制的假存单,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账
2005年1月至4月,隗三为支付自己组织的到期存款,利用工作之便,欺骗同班工作人员,采取自制取款凭条等手段,套取储户存款3439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