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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重特大污染事故1小时内须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0:03 新晚报

  据新华社南昌电(全来龙) 为防止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江西省环保局日前紧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向同级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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