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300万公款潜逃两年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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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0:03 新晚报 | |||||||||
2003年7月,陈范生从中石化通辽分公司银行账户上私自提出300万元人民币,并连夜将钱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随后潜逃到阜新市。 陈范生携款潜逃后,警方立即将其列为网上逃犯。2004年6月9日,当地警方向全国发出了通缉令。陈范生交代,他逃到阜新后先是租房住下,后来认识了在一家洗浴中心工作的女子,并以该女子名义买了房子,两人姘居在一起。
陈范生还以该女子名义将存款分批转存到阜新市内一家银行,而后利用这笔巨款购买林地及炒股。 陈范生还交代,在潜逃的两年多时间里,他每天提心吊胆,不但从未和家里人联系过,就连晚上出门也会戴上假发、墨镜。 近日,阜新市公安局已将犯罪嫌疑人陈范生移交通辽警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