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太平家园又一业主告昌平公安分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1:23 新京报

  称被告未及时履行职责;此前已有一名业主告昌平公安分局不作为

  本报讯(记者 耿小勇)“这是法院的诉讼受理费收据。”昨天,昌平区太平家园业主赵之预的代理律师李劲松拿着收据说。前天,昌平法院正式受理了赵之预状告昌平公安分局在“业委会成立当天,遭到近百人围攻案”中不作为案。此前,太平家园一业主已将昌平分局告上法庭。

  42岁的赵之预是昌平区太平家园业主,也是该小区业委会委员。他诉称,2005年6月12日上午,赵之预等业委会成员在小区主持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大会进行一半时,老物业嘉仁物业公司经理刘某带领数十保安扰乱会场,并殴打业主。当时昌平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和东小口派出所的数辆警车和约20名警察在场,没能阻止他们。当日下午,近百陌生男子手持棍棒,围攻业委会办公室后逃跑。在整个过程中,有业主看到是四名嘉仁物业的工作人员给这伙手持棍棒男子引路,当日将此细节告诉了警察。

  事发后,嘉仁物业公司经理刘明伟曾表示,不清楚那些冲入小区的年轻人是谁找来的,但他自己却在上午的业主大会上受到了业主围攻。昌平警方事后证实了当天双方的冲突,但称根据现场录像,没有看到双方受伤。警方称,为了保证小区的安全,他们派了一辆警车24小时在小区内外巡逻。

  赵之预称,自6月12日他向昌平分局报警,至今5个月过去了。昌平分局仍没有依法对引路的4位嘉仁物业工作人员和近百个手持棍棒陌生男子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等。赵之预依此状告昌平分局不作为。

  2005年11月,太平家园业主刘贻燕将昌平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昌平公安分局未及时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该案件仍在处理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