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华敲定欠薪还款“大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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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1:28 京华时报 | |||||||||
明年1月10日后仍拖欠企业将公开曝光 本报讯(记者潘澄清)在昨天召开的贯彻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表示,凡是到明年1月10日还不能按时给农民工发工资的企业,将给予公开曝光。
刘志华在会上要求,即日起每10天各区县、各总公司要向市建委汇报一次情况,明年1月10日是个“大限”,1月10日之后还有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企业信用的不良记录上就要“留下一笔”了。“凡是农民工靠群体事件才解决工资问题的,或是1月10日仍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公开曝光,并停止企业参加招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