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法院认定:教案享有著作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1:41 海峡都市报

  N《重庆时报》供稿

  本报讯曾闹得沸沸扬扬的全国首例教案官司有了重大转折。昨日,重庆市一中院以私自处分老师教案行为侵犯著作权为由,判决南岸四公里小学赔偿教师高丽娅经济损失5000元。历经3年多7次上法庭,此前曾以所有权起诉而几次输官司的高丽娅老师“终于盼来了喜讯”,她表示将把5000元钱全部捐给希望工程。

  为教案告学校

  连输官司

  1990年1月到2002年初,南岸区四公里小学语文教师高丽娅共交给学校48本教案。2002年4月,因撰写教学论文需要,高丽娅向学校提出退还教案,但学校仅退了4本,其余44本已被学校销毁或变卖了。高老师认为,学校私自处分教案的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于是以侵犯教案所有权为由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教案。法院审理后认为,教案系学校财物应属学校所有,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经过3年的奔波,几次上诉的高老师却连输官司。

  改告侵犯著作权

  终胜诉

  今年9月7日,高丽娅改以侵犯著作权为由状告学校,索赔经济损失6000元。

  由于此前国内尚无相关判例,而学校弄丢教师教案的事情又屡屡发生,加之该案曾受到央视等上百家媒体的关注,一中院对此案高度重视,案子最后还到了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

  法院最终认定:四公里小学返还给高丽娅的4册教案中有关教学过程等内容主要系高丽娅独立创作,由此可以推定涉案的44本教案也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著作权由作者高丽娅享有。而学校对教案的随意处分导致作品灭失,从而侵犯了高享有的教案作品著作权,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鉴于高丽娅的实际损失不能确定,法院最终判定赔偿数额为5000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