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兆丰昨在淮南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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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1: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淮南电昨天,原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兆丰因涉嫌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兆丰在任安徽省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通过利用职权介绍承揽工程、提拔干部、调动和安置工作、办理入编等途径,非法收受207人所送钱款,共计2852600元人民币及800美元。
经检察机关审查,陈兆丰家庭总资产(不含不动产)为人民币904.675069万元,美元1.0796万元,港币1.677万元,其中有人民币545.210548万元、美元0.6996万元、港币1.677万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 公诉方称,被告人陈兆丰在有关组织对其审查期间,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如实交代有关组织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并退出了全部非法所得。 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安徽省检察院以及淮南市、滁州市人大、纪检部门派员旁听庭审。 (任毅 韧毅 石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