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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驾事故案一审宣判 陪驾公司赔偿17万多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1:50 都市快报

  浙江首例陪驾事故案昨天一审宣判,陪驾公司赔偿学员损失17万多元。

  去年5月,考出驾照不久的郑教授找陪驾公司练车。教练李某陪他在余杭径山练车时,车子掉入山沟,李当场死亡,郑重伤。

  教练家属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为由,状告郑教授和陪驾公司。经调解,郑教授赔了
李家20万多元。随后,郑教授状告陪驾公司,索赔近30万元。上城区法院昨天判决:21万多元的事故损失,陪驾公司承担17万多元,郑教授承担4.3万多元。(吕明合尚法)(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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