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驾事故案一审宣判 陪驾公司赔偿17万多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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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1:50 都市快报 | |||||||||
浙江首例陪驾事故案昨天一审宣判,陪驾公司赔偿学员损失17万多元。 去年5月,考出驾照不久的郑教授找陪驾公司练车。教练李某陪他在余杭径山练车时,车子掉入山沟,李当场死亡,郑重伤。 教练家属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为由,状告郑教授和陪驾公司。经调解,郑教授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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