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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摔伤尾骨看守所设“临时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2:1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昨天上午,在看守所不慎摔伤尾椎骨的被告人于某在他人的搀扶下,缓缓走进“临时法庭”。为了避免于某去法院时因路途颠簸而加重病痛,崇文区法院首次将庭审搬到看守所。

  41岁的于某诈骗他人10万元。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于某不慎摔伤了尾椎骨。法官多次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将“临时法庭”设在了于某监管室的隔壁,同时还指派专人对其进
行照顾。最终,法院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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