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规定各级学校明年公开七项校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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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2:15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记者 李春惠)贵州省教育系统校务公开经验交流会披露,明年全省各级学校必须公开七项校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加强校务民主管理。 这“七公开”包括:一是招生公开。招生计划、条件、程序、分数线等有关录取政策,招收推荐保送生、择校生的条件、收费标准及录取结果等事项公开;二是收费公开。学校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及减免政策公开;三是财务公开。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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