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凤山受贿案公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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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2:52 舜网-济南时报 | |||||||||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3日开庭,公开审理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受贿498.13万元一案。庭审中,田凤山对检方指控均表示认可。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1995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田凤山利用其担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国土资源部部长的职务便利,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款项共计人民币498.
据悉,在田凤山被控的17笔受贿中,有一笔就是马德贿赂的10万元。1999年6、7月间,当时还任黑龙江省长的田凤山,接受担任绥化地区行署专员马德行贿的10万元人民币,以帮助绥化地区广播电视综合楼建设资金。对于这一项指控,田凤山当庭予以承认。 据悉,法庭将依法进行评议,并择日公开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