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拳”严打超限超载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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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5:1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车辆夜间超限超载一直是困扰重庆高速公路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昨日,从重庆市高速公路执法总队传来消息,从今天起,高速公路执法总队和有关单位将采取上限处罚、连坐处罚、企业直接解聘有关人员三项措施,重点清理夜间超限超载车。今后,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将更加安全了。 夜行“双超”车成高速路杀手
据执法总队负责人介绍,今年重庆高速公路上共发生交通事故100余起,其中超过一半的重大伤人事故均是在夜间发生的,其祸首就是超限、超载这样的双超车辆。 一直以来,重庆的“双超”车辆为了逃避处罚,主要集中在夜间行驶。由于夜间能见度较低,加上过量超载后,汽车尾气排放超标,产生出大量黑烟,行驶在“双超”车辆后面的汽车极易因躲避不及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且,今年已有多人因这类事故身负重伤。此外,由于超限超载车过度碾压造成的公路损伤也已成为诱发高速公路行车事故的重要原因,杜绝“双超”车辆夜间行驶已成为确保重庆高速公路运行安全的重要问题。 上限处罚连坐处罚治“双超” 为杜绝“双超”车辆夜间上路,重庆市高速公路执法总队昨日宣布,从今日起,抽调大批执法队员进行夜间专项执法,执法路段包括成渝、渝合、长万等重庆市内多数高速公路。 据介绍,专项执法首先就是要加大处罚额度。从今天起,凡在夜间上路的超限超载车,一经查获将按处罚上限执行,超载的处罚金额将直接达到2000元、超限则将达到3万元。除对驾驶员和车主进行正常的处罚外,屡教不改的驾驶员和车主还将被加处200至3万元的额外罚款;而违规为“双超”车辆装货的配货站也被纳入了重处行列,这些配货站将受到1至3万元的重罚。 此外,若多次出现“双超”问题,作为主管单位的企业将受罚,企业负责人也脱不了干系———将受到2000至5000元的连坐处罚。 一年三次“双超”就可解聘 除加重处罚力度外,执法队还与重庆货运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因多次“双超”而被纳入黑名单的驾驶员和车主,企业有权对其直接解聘或调离现有工作岗位。 据执法总队负责人透露,总队已与货运企业联手推出了货车管理卡。今后,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货车均将接受该卡的管理,每次违法均将在管理卡上作出详细记录,一年内出现三次超限、超载而被记录在案的驾驶员和车主将直接列入黑名单,并交由企业处理;企业将视情况对这些驾驶员和车主进行直接解聘或彻底调离现有岗位;同时,凡被解聘的驾驶员,其他货运企业将不再录用。 记者何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