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大员”进厂监督乳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5:26 浙江日报 | |||||||||
记者杨军雄通讯员肖扬 本报杭州12月13日讯(记者杨军雄通讯员肖扬)政府部门将从源头来规范复原乳生产。记者今天从省质监局获悉,为贯彻国家五部委的联合通知,我省质监等5部门正组织人员进驻省内9家乳品企业,进行为期两周的驻厂监管,重点监管这些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了复原乳、产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等问题。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五部委在12月2日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液态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改局、农业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5个部门专家组成液态奶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此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从10月15日起,市场上奶粉还原的牛奶,必须在产品包装上醒目标注“复原乳”,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原料比例。 我省将派员进驻的9家企业是:浙江李子园牛奶食品有限公司、金华佳乐乳业有限公司、金华市海华乳业有限公司、浙江杭州牛奶公司乳品厂、杭州美丽健乳业有限公司、宁波市牛奶公司、宁波双燕奶业有限公司、温州一鸣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燕牌乳业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