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盗窃千万元原油团伙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5:3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濮阳讯 在油罐车上设置夹层,私自在过磅显示器下安装遥控器,并贿赂中原油田过磅女工,从而盗窃价值1100万余元的原油近5000吨。 12月13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内外勾结的特大盗窃原油案予以判决,一审判决主犯罗衍相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非法所得593万余元,其他5名人员也分别被判刑。去年2月份,为盗窃中原油田原油,山西人胡志刚等人来到中原油田采油五
与此同时,胡志刚伙同罗爱军等人用上述办法盗窃原油达698车次,价值596万余元。去年11月底,该团伙再次盗窃时被警方抓获,并当场搜出遥控器的遥控装置,两辆油罐车同时被依法扣押。 据调查,该团伙盗窃原油过程中,中原油田采油五厂胡状联合站过磅员柏淑琴曾两次向单位领导汇报被盗情况,但在收受贿赂12万元后竟与该团伙勾结。 案发后,罗衍相、胡志刚、史西华、王庆军、卢培忠和柏淑琴分别被刑事拘留和逮捕。濮阳市检察机关分别以盗窃罪和受贿罪对该团伙提起公诉,今年9月底,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12月13日,一审法院判决罗衍相、胡志刚分别以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史西华、王庆军分别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卢培忠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柏淑琴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没收财产3万元。 记者 陈伟 通讯员 马英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