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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境外就业中介网上先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6:16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王术)从现在开始,我省凡申办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必须在辽宁境外就业网上进行至少为期一周的公示。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昨日表示,此举意在保证我省申办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质量。

  为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的主要内容有申办企业名称(含英文名称)、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经济性质及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企业简介等情况。

  公示程序为填写《申办许可证事前网上公示登记表》、到辽宁境外就业网站办理公示手续、公示、意见反馈4个步骤。群众意见通过行政和协会两种渠道共同收集,并反馈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通过公示接到的群众反馈意见,经过核查后,作为是否申报行政许可的重要参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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