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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证券一营业部老总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7:0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讯13日上午,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因贪污、挪用公款近一亿元,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死刑。

  因杨彦明拒不交代赃款去向,七千余万元赃款至今下落不明。

  审案法官解释了对杨彦明处以极刑的原因。杨彦明首先构成了贪污和挪用公款两宗
罪,同时他贪污公款的数额巨大,且拒不交代赃款去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法院慎重研究后,决定对他处以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杨彦明贪污公款共7216万余元,挪用公款共2540万元。

  《京华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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