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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讨薪将辟“绿色通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7:11 扬子晚报

  本报讯南京市政府昨就年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情况发出通知,副市长戴永宁要求各部门为民工合法讨薪开辟“绿色通道”。

  为确保“两节”期间民工工资的支付,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拖欠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涉及拖欠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建立处理案件“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处理,加强调解和劳动仲裁
。对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争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对生活困难的民工,可免交仲裁预收款,对败诉的民工,酌情减少仲裁费。

  法院对涉及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案件建立专项办理“绿色通道”,建立快审、快调、快判的机制,对确因经济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用而影响其主张权利的当事人,应主动向其提供司法援助措施,依法缓、减、免其诉讼费用。

  戴永宁昨日在讲话中强调,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民工,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如有房地产开发商不支付工程款,房产局和建委将取消其许可证,把他的工程全部停掉。对于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工资。对总包单位拖欠分包价款的,由总包单位先行垫付民工工资。对于因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支付,并依法查处。严禁将工资直接交“包工头”发放。(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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