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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审计结果要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7:44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12月13日讯(记者 曾苗)对于重大专项审计,不仅要公开结果,连审计方案也要公开,将重大专项审计的程序、范围等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省审计厅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省政府日前出台的《海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办法》,这标志着我省的审计工作步入规范化的轨道。

  《办法》规定, 五种审计结果要公开,包括: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税收征收管理和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有关行业或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任期经济责任、重大建设项目或其他重要事项财务收支活动的审计结果;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结果。

  《办法》规定,审计结果公开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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