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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商品准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7:44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12月13日讯(记者李灏 实习生王婧)日前,海口工商局在大同货仓召开商品(食品)准入制度推广会。会上,工商部门以大同货仓商品准入模式为典型,向全市商场超市推广商品(食品)管理准入制度。

  该局市场科韩科长介绍说,大同货仓要求供货商,必须向商场提供能够证明商品真实的生产和质量情况的相关手续;食品类厂家及日杂类厂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检验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必须提供报关单、检验检疫报告等,所有商品进场必须提供以上证件和报告,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办理进场手续。工商部门要求全市的商场超市推广这一制度。

  据介绍, 今年以来,海口工商加强商品(食品)准入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已要求退市商品307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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