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叫停高校随意升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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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7:47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2月13日讯(记者徐静)针对一些地方大学贪大求全、从中专升高职、从专科升本科的突出现象,省教育厅13日发出通知,对这种盲目扩张发展的趋势加以阻止。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进一步深化教育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但在教育资源整合过程中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有的地方未经批准,擅自将各类中专并入高校;有的地方批准设置的学校命名不规范;个别低层次
为此,省教育厅在其下发的《关于高校及中专学校设置调整等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2010年以前,原则上中职学校不升格为高职院校或并入高校,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省教育厅暂不再受理与上述意见相悖的设置或并入申请。 以各种形式将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普通高校、高职、各类中专学校等)并入高校,属高等教育机构的合并、变更事项,应按教育部及省政府有关高等学校的设置审批程序报批,各市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对未经省政府批准,已擅自合并或并入的,应及时纠正或重新按审批程序报批。 同时,学校命名应体现学校办学所在的地域、办学层次、类别等基本特征,未经教育部批准,校名中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国际”等字样;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冠以“山东”、“齐鲁”、“省”等字样;由市政府主办和管理的学校,应冠以学校所在市名称。超越上述规范命名的学校名称,应按程序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据悉,在限期内未能整改的,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做出限制招生、停止招生直至报有关部门做出撤销学校或撤销批准文件的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