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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项目欠薪节前必须结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8:35 南京晨报

  昨日下午,全国召开了关于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江苏省及南京市政府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截至今年春节前,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拖欠的工程款全部结清,其他投资项目工程年底前基本解决。

  政府投资工程清欠成重中之重

  江苏省何权副省长发言时介绍,截至今年12月9日,全省共清欠了工程款55.29亿元,其中属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清欠额为24.66亿元,几乎占到一半的比例。

  据介绍,接下来,政府清欠部门将这些投资建设项目列为工作的重点。另外,省政府还将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在春节前全部付清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拖欠的工程款。

  恶意欠薪将取消招投标资格

  对在清欠工作中采取消极态度的建设单位,政府部门将通过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方法予以制裁。施工单位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的用人单位,劳动部门将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的,处以罚款。对于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应依法公开曝光,并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另外,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建设部门将给予警告。拒不整改的,将暂时取消其在江苏省内以及南京市内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资格和项目经理人的资格;限期内仍没有采取积极措施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将清除出江苏省的建设施工市场。

  严禁将工资直接交工头发放

  施工过程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其中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劳务工程款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措施,确保工程款和职工工资的支付。发包方支付工程款时,只能向施工企业支付,不得向无资质的个体承包人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形式抵付。解除分包合同的,应在一月内付清分包工程款。

  对于工程发包方或是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无法及时拿到工资的,由发包方或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工资;对于施工企业原因造成农民工没有及时拿到工资的,将由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支付,并且依法对此进行查处。任何单位不得以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拒付农民工工资。

  重点监控曾有拖欠行为的企业

  今年底全省将全面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将建筑企业以及其他行业中曾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要求其定期将工资支付情况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另外,各级劳动部门要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作为评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对违法企业降低信用等级,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接待农民工投诉不得相互推诿

  各级劳动部门、清欠机构设立投诉电话,设置投诉信箱,加强举报投诉的接待力量,对所有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来信来电来访均应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交待,各有关部门不得推诿、扯皮。劳动部门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要建立专项办理的“绿色通道”。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争议案件,要快立、快审、快结;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可免收仲裁预收款;农民工仲裁败诉的,酌情减少仲裁费;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查,要尽快办理手续并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记者端木

  专业讨薪队出马帮讨工资

  晨报讯(记者戎常武)岁末将至,农民工工资问题再受关注,记者昨天了解到,江苏省劳动保障厅、江苏省总工会等部门将联合成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清欠专项检查小组。同时,南京市总工会也组建了专业讨薪队伍,为农民工兄弟讨工资。

  据了解,江苏省劳动保障厅、江苏省总工会等部门将联合成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清欠专项检查小组,12月12日 20日,第一组赴扬州、泰州、盐城督查,第二组赴苏州、无锡、南京督查,第三组赴徐州、宿迁、连云港督查。

  外来务工人员如遇欠薪可到南京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12351热线处投诉。去年12351热线设立讨薪援助后,为130多名外来工讨要了40万元的薪水。同时,今年市总还组织了专业的讨薪队伍,共有20多人,他们将把12351热线所接到的案例分门别类进行受理,帮助农民工兄弟讨薪。

  16家建设单位违规被曝光

  晨报讯(记者端木)2004年,包工头景某挂靠到江苏地质工程公司昆山分公司,与施工单位一起分别承接当地6处工程,承包合同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2005年春节前,近百名农民工、40多位材料商先后聚众上访,最后发生殴打事件,经公安部门出警后才维持治安秩序。

  据介绍,2004年期间和2005年春节前,江苏省内共发生16起类似这样的恶意讨薪事件,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有关部门对这16家建设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在网上、媒体上曝光。

  作者:/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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