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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检查广东石化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9:12 南方都市报

  环保总局检查广东石化企业

  检查组指出,基层环保部门防范意识有待加强

  本报讯(记者杨传敏 通讯员钟奇振)为严防发生类似松花江的污染事故,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安全检查组于本月9-13日到广东检查污染事故严防工作。在肯定广东严防环境突发
事件工作的基础上,检查组指出,部分基层环保部门还缺少应急监测设备,同时一些企业的污染防范措施不够全面。

  据介绍,此次国家环保总局的检查应曾培炎副总理的要求开展,重点检查的是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沿线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游和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周围的大中型化工企业;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威胁的危险废物堆放场所。

  在广东,检查组先后到茂名石化、广州石化、吉山

化工仓库、昊天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对这7家企业的治污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环境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设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各地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业均对环境污染事故高度重视,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是,部分企业环保安全意识仍需加强,特别是配套的应急措施不够全面,如对油罐区的火灾事故,应急措施仅着重于灭火,忽略了燃烧或爆炸可能产生的水、

空气污染

  检查组还发现,基层环保部门的应急设备、仪器非常缺乏,导致应急监测能力不足。如果出了事,污染物监测往往要三五天后才能拿出数据。茂名市环保局作为重化城市的环保部门,竟连进入事故现场采样所需的防毒面具都没有。

  据省环保局介绍,今年广东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和事件只有23宗,比去年减少了19宗。2003年起,广东每年投入2000多万元用于现场监测和应急处理设备建设,目前省已购买了两台现场应急监测车,正在购置两台应急指挥车。

  据检查组要求,广东各地环保部门要在2005年底完成《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或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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