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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洁净煤须带信誉卡 哈尔滨四项制度保证燃煤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9:30 中国环境报

  (记者 王轶慧)

  本报讯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环保局加大蓝天工程实施力度,在今年冬季取暖期间,对锅炉超标排放单位、具备条件未使用洁净煤技术产品单位将进行严查,确保哈尔滨市原煤散烧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

  为保证洁净煤产品质量,哈尔滨市环保部门建立并实行洁净煤技术产品质量信誉卡制度,凡在哈尔滨市生产、经销洁净煤技术产品的企业,每一批次的销售产品都必须附带由哈尔滨市洁净煤技术管理中心统一监制的信誉卡,作为企业产品质量达到有关技术标准的凭证。

  哈尔滨市环保部门还建立了专家无偿咨询制度以及免费培训司炉人员制度,避免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煤烟污染问题。

  哈尔滨市严把产品源头关,矿区型煤运抵后,由市环保局洁净煤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煤质化验,以实测的发热量明码标价销售,实行合格产品准入制度,并在售后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

  目前,哈尔滨市已搭建起东北三省最大的型煤销售平台,来自七台河、鸡西、鹤岗、双鸭山等矿区30余家型煤生产企业入驻,实现了生产企业与用户直接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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