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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首次集中宣判拒不执行判决 三名赖账老总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9:45 黑龙江日报

  解娟 王刚 记者 卢军 蒙辉

  本报13日讯今天,哈尔滨市法院全面施行执行威慑机制以来,首次集中宣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3名被告人尹志杰、纪建国、孙家礼分别因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至三年。

  上午10时,哈尔滨市法院在大法庭召开了依法打击妨害执行犯罪案件公判大会。被告人尹志杰,系省内某投资有限公司、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哈市道里区群力乡友谊村村委会与被告人尹志杰返还投资款纠纷一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月14日作出民事裁定,将被告人尹志杰所有的位于大庆市的五处房产查封。2004年10月28日,被告人尹志杰擅自将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查封的商服房产以人民币42万元的价格卖给刘某某。被告人尹志杰行为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纪建国,原系黑龙江省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直属第三工程处负责人。2000年8月16日,被告人纪建国在明知4号楼322室已卖出的情况下,又以5.78万元的价格将此房卖出。2001年2月25日,呼兰县人民法院对此楼予以扣押。2001年8月13日,被告人纪建国、孙延林在逃以萧红故居的名义为关某换取了正式的售楼手续,关某依此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致使法院不能执行。纪建国行为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孙家礼,原系哈尔滨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2000年9月份,呼兰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李某某诉哈尔滨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家礼拖欠货款一案时,依法将孙家礼所承建的呼兰县商业职工集资住宅楼2号楼6单元4层1号予以扣押。2001年10月,被告人孙家礼将该房屋变卖,致使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无法执行。孙家礼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了解,集中打击妨碍执行犯罪是哈市法院充分运用威慑机制破解执行难的一个重要环节,自今年年初市法院在哈尔滨市两级法院全面施行被执行人财产报告、悬赏举报执行、限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高消费、公示执行、委托调查执行、

审计执行六个执行办法等执行威慑机制以来,两级法院案件实结率同比已上升了10个百分点。

  新闻背景

  长期以来,由于多方面原因,对拒执犯罪刑事责任追究的忽视已直接影响了哈尔滨市的法治和经济环境,冲击了判决的权威。2004年9月15日,经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协调,“公、检,法”三机关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有关程序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在全市实施。规定下发后,在市法院执行局的大力推动和各基层法院执行局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04年11月末,两级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件线索22件、33人。截至2005年6月15日,判决有罪的7人,已起诉4人,批捕1人,取保候审1人。改变了哈市十年来司法机关办理拒执犯罪案件寥寥无几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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