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规划将实行“阳光规划”向社会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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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0: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今天上午,正在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省建设厅厅长谢志平代表省政府作我省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在汇报中他透露,我省将建立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规划管理权限、审批依据、程序、标准、结果和时限都要向社会公开,切实提高规划管理的政务公开程度,畅通城市规划的社会监督渠道。 谢志平介绍说,我省城镇化水平由1997年的22%提高到了2004年的33.5%,预计到20
但目前我省城乡规划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城乡建设缺乏特色,特别是县城和乡村规划,只见新房,只见新村,不见新貌;少数地方在实施城乡规划中存在随意性等。 (屈凤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