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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出台多项新政加大清欠力度为民工"保驾护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1:32 龙虎网

  【龙虎网讯】保障金制度、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直接发放到民工手中、设置权益告示牌把建筑业焦点问题一一讲个明白……昨天,市建委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期,南京将出台多项新政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为民工讨工钱“保驾护航”。

  保障金制度扼住恶意拖欠

  市建委负责人透露,南京近期将出台《关于南京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实行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意见》,以从制度上遏制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据介绍,保障金制度的相关意见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借鉴杭州、苏州等兄弟城市的一些相关做法,在广泛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及部分在宁施工企业的意见后拟定的,其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各施工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问题,解决应急突发性事件的资金来源问题,既避免年底出现“企业闯祸,政府买单”的尴尬局面,又在很大程度上扼住恶意欠薪企业的咽喉,使其得不偿失,不再使出欠薪的歪招。

  告示牌对焦点问题有交待

  近日,市工程建设领域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年底清理拖欠民工工资的通知。其中要求,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建设部门在各建筑工地上设置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将企业应与农民工签订

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应按月发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和地址,以及相关权益人义务等内容公开告示,以让农民工对自己的权益明明白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悉,为确保“两节”期间民工工资的支付,劳动保障部门还将严厉打击拖欠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涉及拖欠的案件,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都将建立处理案件的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处理、加强调解和劳动仲裁。对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争议案件,将快立、快审、快结,对生活困难的民工,将免交仲裁预收款;对于败诉的民工,将酌减仲裁费。同时,通知强调,民工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民工,严禁将工资直接交给“包工头”发放,也不得以实物及有价

证券替代货币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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