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酸奶喝出玻璃消费者获赔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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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1:4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欧先生近日向广州市工商局投诉说,他在位于海珠区石榴岗附近的某乳品专卖店购买了一瓶某牌酸奶,打开来一口气就喝了半瓶,突然发现喝到嘴里的竟然是一个长达2厘米左右的玻璃碎片!他立即找乳品专卖店交涉,但该店以他没有消费凭据为由拒绝赔偿。 海珠区工商分局有关人士表示,虽然欧先生没有索要消费凭据,但酸奶瓶上标注着该品牌的标识,厂家应该对消费者作出赔偿。
近日,经过海珠分局新滘工商所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调解,最终由该乳制品厂赔偿欧先生2000元。(叶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