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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拟增加安全管理人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4:44 深圳晚报

  部分学校隐患尚存

  公办学校拟增加安全管理人员

  本报记者丁荡新报道为解决非教育教学时间内学校安全管理问题,市教育局拟按实际在校学生100名配备1名管理人员的比例增加公办学校安全管理人员。这是市教育局局长张
宝泉在市人大代表视察《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时透露的。

  《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今年4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和学校都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安全工作,学生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与上年同期相比,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数及伤亡人数都有所减少。但教育部门在贯彻执行《条例》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非教育教学时间学校安全管理所需人员的编制或经费尚未落实;二是注册安全主任编制尚未落实;三是校方责任险尚未落实;四是学习贯彻《条例》的社会氛围有待形成。《条例》明确了有关职能部门在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但个别部门对此没有较好地落实,学校周边一些安全隐患没有消除,全市校园周边网吧还有300多处,交通隐患200多处,治安隐患500多处,占道经营门店200多间;一些学校因规划建设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没有解决,如福田区彩田学校、罗湖区行知学校与加油站一墙之隔,盐田区林园小学建在水库大坝下面且没有围墙等。针对非教育教学时间学校安全管理所需人员的编制或经费尚未落实的问题,市教育局将通过增加安全管理人员编制解决,拟向有关部门申请按实际在校学生100名配备1名管理人员比例增加公办学校雇员编制;由财政按学校实际需要列支非教育教学时间学生安全管理专项经费。

  参加执法检查的市人大代表在听取了市教育局的情况汇报后,呼吁全社会都应重视学校安全问题,要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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