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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设立清欠“大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6:17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洪燕杰)凡是到明年1月10日还不能按时给农民工发工资的企业,要被公开曝光。对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要全市通报并限制投标,情节严重的要清出市场。这是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贯彻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副市长刘志华在会上要求,从今天开始每10天各区县、各总公司要向市建委汇报一
次拖欠工资及解决情况,明年1月10日是个“大限”,1月10日之后还有拖欠的,企业信用的不良记录上就要“留下一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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