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薪爬楼顶 讨薪两年14农民工终于拿到血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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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07:57 东北新闻网 | |||||||||
晨报讯(记者岳巍)快两年了,14名农民工半年多的血汗钱,连个“影儿”都没看见。2名农民工为讨薪爬上了大东区南卡子门路和惠家园的7楼顶。 最终,他们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薪,但爬到楼顶的二人也要受到治安处罚。 昨日11时10分,沈海和特二中队的消防队员已经设置了警戒线,并铺设了救生气垫
“不给钱,我们就跳!”声音从楼顶传来。 据消防队员介绍,两个人是在10时30分左右上去的,当地派出所民警也在现场协调解决。 楼上一人的表姐丘雅芝告诉记者,他们是盘锦大洼县人,2004年在和惠家园打工半年。 “包工头是我们一个堡子的叫付裕(音),合同和手续都没有。干完活后说是新年给工钱,可到现在人都找不到了……”丘雅芝说。 丘雅芝说,他们10多个人来沈阳已经3天了,找过劳动局,但没有合同,劳动局也难办。 11时30分,一位自称是建筑公司负责人的男子称,欠他们14人的2万元钱已经在拿来的路上。但该负责人表示,建筑公司早已和付裕结完账,是付裕把工人的工资扣下了。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13日劳动局就协调把问题解决了,原定今天下午给钱,但没想到几个人还是爬上了楼顶,其实没必要。我们先把钱给工人,然后再找付裕。” 11时50分,钱被送到现场,由民警交给丘雅芝。“钱拿到了,你们下来吧!”丘雅芝向上面喊,并将两万元举在手中,向楼上摆了摆。 楼顶的两名男子终于下了楼。下楼的过程中,丘雅芝的表弟跟记者说:“要了快两年了,我们也知道这种方法不对,但没办法。”民警表示用跳楼这种方式来讨要工资肯定要受到治安处罚。 相关新闻>>> “农民工月薪制”将成议案 晨报讯(记者刘凌)“我们已经总结出相关政策的轮廓。”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沈阳市人大代表董贵平表示,目前就“农民工月薪制”已形成了4方面意见: 其中包括要求建筑企业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推行一种新工资表,分别列出应发、实发、未发工资三部分,民工要签字认可;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沈阳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由劳动部门对开发商处以1~5倍罚款等。 “我会把这些意见形成议案带到‘两会’上去。”董贵平表示。 ( 华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