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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推进水电资源阳光开发规范圈河运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08:34 贵州日报

  贵州水能资源位居全国第六,技术可开发量达2243千瓦,目前已被国企及股份制企业开发了70%,其水电站将于2015年前建毕。相比之下,我省中小型水电站开发率较低,只占其可开发量的20%。资料表明,如果将这些水电资源充分利用,可开发中小型水电站2178座,装机943万千瓦。

  从2002年夏天起,200多家浙商及部分本省邻省投资者争相进入水电开发领域。至2
005年底,开发商共“圈”走我省中小电站174座,装机230.85万千瓦(其中已开工85座,装机47万多千瓦)。总投资约180多亿元,其中,约60%左右的资金用于从外省购进大型设备,40%用于水电站的基础设施建设。风起云涌的“圈河运动”给众多地方决策层带来了惊喜,不少县市向上级报出的招商引资数额一路上升。

  但换一个角度深入审视就会发现:“圈河运动”衍生的负效应正在浮出水面,比如无序开发、倒卖项目、浪费资源,比如无规划、无设计、无验收、无管理的“四无”电站大量涌现。

  资源安全:警惕“晋煤”教训

  山西教训就在眼前。上世纪90年代尤其是2000年以来,大批浙江温州客商涌入山西,迅疾将其60%的中小煤矿揽入“温州炒煤团”,年产煤8000万吨以上,相当于山西年产量1/5,全国年产的1/20。他们先以生产牟利,继而把触角延伸到销售环节,通吃煤炭利润。终于,地方政府开始不安和警觉了。急剧演变的态势,令地方政府对煤炭资源的控制力逐步被瓦解,而煤炭,正是多年来山西在本省乃至全国各个场合博得话语权的主要砝码。山西转而阻击“炒煤团”,各级政府急剧抬升承包和收购煤矿的门槛,提高价码,并要求

开发商接受有关部门统筹。

  采访中,笔者听到不少人提出同一个问题:大量投资者涌入贵州圈河,会不会令我省各级政府也遇上山西的状况呢?一位水利干部说:不难想象,大坝蓄水了,电站所有者自然拥有了管理水资源的权利,你农民要灌溉吗,对不起,水是我的;你工厂要水用吗,对不起,水是我的;你政府要防汛开闸泄洪吗,我损失发电量谁来负责?尽管少数地方政府原已有所考虑,在取水许可、综合利用、社会用水等方面做过测算,并与水电投资者有约在先,但往往执行起来却是另一码事。

  2001年,玉屏自治县好不容易争取到县城阳河南岸防洪堤国债资金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自从流经该县的阳河下游4公里处建起了贺家滩水电站后,横贯城中的阳河水升高4米左右,每遇汛期,百姓忙着搬家,各级政府忙着抢险,“人人叫苦不迭”。这一次,有了修筑防洪堤的资金,全县鼓足干劲准备动工。县里请县供电局令贺家滩电站开闸弃水,以利抢砌基础,但供电局说,损失发电量怎么办?县供电局早已“代管”给别的电力企业,县政府对其没有直接管理权,同时也没有水资源的直接调控权。几经磨合,县里只好赔偿县供电局20万元,防洪堤工程才得以施工。第一期工程结束后,经反复协商,县里又按开闸一天赔2.2万元、施工52天共赔偿114.4万元的条件,才使第二、三期工程顺利开工。

  生态成本:今后谁来买单

  按照世界水坝委员会专家的观点,过度开发水能资源滥建水坝,超出了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将对流域生态造成难以逆转的影响和破坏。

  流经贵州200多公里的阳河上,至今已筑起18座水坝被人赞为梯度开发。但业内人士称,阳河上的几乎所有水坝均未设鱼道,鱼类回游已不可能,一些珍贵的鱼种正在绝迹。特别是河流的污染,正成为严重的问题。

  污染首先来自建坝初期开山炸石围堰的建筑垃圾,每建一座水电站,都会形成弃石弃渣等,这些垃圾直接排入河中后,既污染水源又造成水土流失,更侵占行洪通道,影响防洪安全。一条河上建多个水坝,河水不再一路畅行,而是委屈减速,削弱其天然的自净能力。还有城市污水和漂浮物在坝内回旋,水质日趋恶化。镇远县城附近的东峡水电站建成后,曾人称一大胜景,但人们很快发现,类似湖南凤凰古城的小桥流水美景不见了,居民纳凉的夏夜沙滩消失了;城中河面一度白色垃圾等漂浮物比比皆是,不得不每天组织专业打捞队打捞。该县不得不启动城区河流污水治理工程,耗资5000万元,相当于东峡电站约400年的纳税总额。

  纳雍县境内的仙人洞水电站,建设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九洞天风景区内。开发商在投资2000多万元后被贵州省建设厅叫停,该水电站被定为违法工程,因其建在省管河流六冲河干流上,但干流水电开发规划中并无该级电站,电站从立项到开工,均未向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过任何资料,而纳雍县以招商名义越权擅自引来浙商开发。叫停归叫停,而电站开工对风景区的破坏谁来负责?

  还有一些客商,建水电站之初即忽视对基础环境的勘察,未经专家论证,开工后才发现地质条件出乎意料,甚至出现安全隐患。据了解,一些水电站在规划中,只对坝水之上20厘米处的土地进行赔偿,超过则不管不问,对坝水长年浸泡导致河堤垮塌引起的耕地损失,也不予赔偿;还有一些水电站对淹没区的提水泵站给予赔偿,却对其他水渠不予理睬。

  新规出台:合理开发水资源

  近期,中共中央关于“

十一五”规划建议中强调,“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加强对水源、土地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强化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提高防洪抗旱能力。”这一指示,为我省有序开发水电资源指明了方向。

  贵州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告知笔者:该厅针对“圈河运动”暴露的问题,已尽最大可能解决,并提醒各地政府规范操作。2004年10月,省水利厅将“圈河运动”状况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并提出除弊兴利的建议,同月还与省发改委下达了《加强小水电开发管理警惕投资泡沫的通知》,该通知比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电站项目无序建设的紧急通知》,还早整整1个月。

  同时,该厅指出一个尴尬的现状,“对‘圈河运动’的规范,只是水利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不具备普遍约束力,很多地方并不执行。”不过,近期有好消息传来: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新法规于2005年11月1日施行,其中对水资源有偿利用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省政府据此正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以规范“圈河运动”。

  相关链接

  □ 目前全球有两个水坝委员会:国际水坝委员会和世界水坝委员会。国际水坝委员会总的观点是水电开发利大于弊,但应科学合理进行,让资源造福人类。世界水坝委员会则持反对意见,1997年在巴西的库里提巴召开第一次世界反水坝大会,会上将每年的3月14日定为世界反水坝日。

  □ 欧洲各国建坝历史已有200余年,与中国不同,它们多是很低的水坝,六七米高即不算低坝。欧洲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每座水坝的运营要有执照,最长50年,到期更换。上世纪60年代,瑞士率先拆坝,至今全球已拆除水坝200多座,欧美许多国家已停建15米以上的水坝。

  □ 河流生态专家如法国的罗伯特等人说,过去人们筑坝时,没有想到鱼类的生存环境会受到影响,没有想到河道的改变会使流域内动物和植物的生物链条被阻断,没有想到漫灌耕地会造成严重的土地盐碱化。水坝是有寿命的,100多年来欧美各国建了很多坝,没剩下一条自然生态河流。

  □ 水利部科技司专家认为,作为经济欠发达的贵州,如果放弃水电资源不予开发,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但水电开发应当科学统筹,讲求规范、规则、公正公平,尤应注重解决好移民的长远利益。

  作者:陈大鹏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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