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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09:45 黑龙江日报

  杨春江

  孟凡友永远不会忘记1996年8月30日这一天。他这个佳木斯市长发镇玉兴村的农民拿起庄严的笔,在佳木斯市参加了全省招考国家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以总分第1名的成绩,在200多名考生中脱颖而出,最终被佳木斯市人事局录用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喜降平民,得之不易。工作中的他十分珍惜,连续6年被评为局优秀公务员。现已任佳木斯市人事局党群
工作部部长的孟凡友激动地说:“是国家公务员制度选择了我,实行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的招考,使我的梦想成真,由一个普通农民当上了市政府机关的一名科长。”

  1996年以来,全省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3.1万多名;培训各级公务员110万人次;2000年机构改革以来,全省通过竞争上岗的公务员3.5万人次。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实施到《公务员法》的颁布,我国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已走过了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各级人事部门通过12年不懈的努力,国家公务员制度在我省得到顺利推行,公务员队伍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初步建立了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勤政为民的公务员队伍,为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过渡入轨”严格把关,打牢基础

  我省公务员过渡入轨实施工作是从1995年底开始的,历经一年多时间。到1997年3月,全省除绥化地直、伊春市直由于体制改革未进行人员过渡外(绥化市直、伊春市直于2001年进行了过渡),全省省、市(地)、县(市)、乡镇四级政府机关公务员过渡入轨实施工作全面完成。一是坚持公开述职、民主测评的办法进行过渡。按照全省制定的统一的过渡方案,严格标准和条件界定人员,实行群众意见和领导讨论相结合的办法决定过渡人员。二是坚持竞争上岗的激励机制。全省以过渡为契机,改革传统的干部选拔任用模式,全力推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已成为我省公务员选拔任用的一个重要方式。建立了一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使一大批德才兼备、年轻有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三是坚持规范的职位分类。省人事厅要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在机构改革确定的“三定”方案的基础上,把机构的职能进行层层分解,科学合理地设置职位,坚持因事设职、以事定位,制订较为规范的职位说明书,建立起结构相对合理,职责、任职条件比较明确的公务员职务和级别序列。

  “凡进必考”竞争择优,把好“进口”

  实行考试录用制度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我省各级人事部门认真贯彻考试录用工作制度,积极创新考试录用模式和方法,严肃考试录用工作纪律,推动了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健康发展。

  首先,从高起点定位,积极探索考试录用模式与路子。1996年全省启动了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考工作。2002年在全省举行了首届省、市、县、乡四级党政群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为进一步探索招考模式积累了经验。其次,从基础建设抓起,努力提高考试录用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增强考录工作科学性,省人事厅除在命题环节上采取聘请专家入围命题的方式,不断提高考试命题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之外,着重按照“分类考试、突出能力”的要求,在考试测评方式上进行了一些改革和创新。同时,认真开展调研和理论研讨,加强试题库建设,努力创新考试录用模式,积极探索分等分类考试形式等方法,还加强了对全省外围专家、考录骨干和面试考官三支队伍的管理、培训、使用。几年来共培训面试考官1600多人。在考试录用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三,从增强诚信力着眼,确保考试录用工作公平、公正。省人事厅加强对考录工作的领导,强化制约监督机制。一方面,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实行广泛监督。实行报考条件、范围、对象、程序、结果、方案等公开和报名人员、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公示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监管考试录用全过程作用。考试录用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更加规范,考试录用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培训注重能力,提升素质

  从1996年开始,我省在公务员培训工作中,始终把公务员能力建设放在首位。针对不同类别层次公务员的不同能力需求,选择不同的培训课程和培训方法。重点提高公务员的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创新能力、使用现代化管理工具能力等。一是创新方式,增强培训效果。省人事厅积极探索培训方式的创新。打破课堂讲授为主的传统办班培训模式,实行课堂教学与自学、研讨等形式相结合,自主择训与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法。各培训机构积极推广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现代教学方法,普遍开展需求调查和教学评估,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满意度。二是完善机制,提高培训质量。省人事厅制发了《黑龙江省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和《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培训管理办法》。对“十五”期间全省公务员培训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规定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培训的年度计划与总结报告、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培训质量评估和证书登记、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有效地促进公务员培训管理运行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的形成。三是整合资源,实现最佳配置。在加强对培训基地、师资和教材等资源优化整合的过程中,省人事厅积极探索将社会资源转化为培训资源的培训新路子,力求实现最佳配置。由于各公务员培训机构通力合作,职能优势互补,确保了培训质量,收到较好效果。全省形成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公务员培训体系和以行政学院、党校和各类公务员培训中心为主体的施教机构网络。初步展现了多渠道、有特色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新格局。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依法行政

  我省为了确保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进行,12年来,省人事厅在加强对全省公务员管理工作中,始终立足制度建设这个根本任务,把法规体系建设作为推行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为确保法规的权威性,先后以省政府的名义下发了《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了《省直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的具体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党政群机关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还印发了《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基本工作程序》等。据统计,省人事厅共下发有关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共计42个,其中转发17个,制发25个,各市(地)、县(市)结合本地实际转发或制定政策规定、实施细则等总计400多个。内容涵盖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等各个方面。至此,全省公务员管理的法规、规章体系基本形成,使公务员管理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转变作风塑造形象、执政为民

  从1996年开始,全省深入开展了“为人民服务,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并坚持定期开展全省集中表彰活动,在全省公务员中掀起了学习“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热潮,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几年来,全省先后有4人被中央4部委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有2个单位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省共有32名公务员被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48名公务员荣立省政府一等功,19个行政机关被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加强对公务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我省从健全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制,增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意识入手,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务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意识和反腐防变能力,建立拒腐防变的长效机制。

  努力改进服务的方式方法。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机关从健全工作制度、转变服务方式、加强内部管理入手,优化办事程序,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府承诺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等,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服务水平。

  2005年4月27日,历经20多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颁布,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公务员法的颁布和实施,意味着干部人事管理由行政规范上升为法律约束,这是公务员制度实施12年来的一座里程碑。可以预见,国家公务员制度即将迎来一个更具活力的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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