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出台《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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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09:45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王月通讯员吴梅】昨天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出台《信访工作管理规定》,对优质、高效处理好群众信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明确了答复群众信访的时限。 据了解,按照新出台的《信访工作管理规定》,市国土房管局在继续坚持每个月第一周的周二局级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的基础上,又规定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四由各区县房管局
市国土房管局还承诺,受理信访事项后将在 2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不超过 30个工作日,办结后将及时告知信访人结果。对于推诿、敷衍、扯皮或者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的信访工作人员,将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