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建筑施工事故赔偿标准 明年2月份实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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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09:4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郑州12月15日消息(记者辛如记任磊萍)12月14日,河南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南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意见》,从明年2月份开始,在建筑施工事故中丧生的工人将至少获得8万元的赔偿,伤残人员按赔付比例赔付。 目前,河南省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员有396万,绝大多数是农民工。通过为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可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并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据介绍,凡是各类房
据了解,河南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收费标准为: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按3‰收取,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不含2000万元)的按2.5‰收取,2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按2‰收取,8000万元至2亿元的按1‰收取,2亿元以上的按0.5‰收取。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交纳的保险费在该标准基础上向上浮动。发生事故赔付时,死亡一人至少按8万元赔付,伤残人员按赔付比例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