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正式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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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0:00 黑龙江日报 | |||||||||
王政莹 本报记者 文天心 11月中旬,省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在省公安厅成立。从此,民警维权有了“说话的地方”。 11月19日,哈尔滨市交警支队松北大队副大队长王刚在辖区内取缔违法车,不仅遭
这样的暴力袭警事件,早已屡见不鲜。近年来,我省妨碍民警执行公务及暴力袭警案件呈多发趋势。以哈尔滨市为例,2005年至今,该市共发生公安民警遭受不法侵害案件184起,平均不到两天就要发生一起,受伤民警达284人。 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情况,多是发生在派出所、治安、刑警、交警、巡警等一线民警执行勤务、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等执法过程中。8月31日,逊克县松树沟派出所所长荣戈、民警梅松在向违法行为人于德祥执行治安处罚时,于德祥不接受处罚,伙同无业人员焦龙对梅松进行殴打,造成梅松右眼下方一处长约1.5厘米的伤口,公安机关给予于德祥、焦龙行政拘留。 不实投诉甚至恶意诬告,诬陷民警事件也越来越突出。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我省共发生这类事件近千起。哈尔滨市120急救中心道里分中心调度杨某因对交警取缔其单位车辆违章停车不满,恶意诬告交警顾乡大队队长酒后驾车。经督察人员调查核实,杨的行为纯属诬告。酒后滋事、暴力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现象屡发。 据兼任省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刘国庆介绍,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是公安机关内部的协调组织,由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履行办事机构职责,发挥协调职能作用,由这一机构受理民警投诉、控告。 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维权措施为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提供安全机制保障;加大资金投放,设立民警维权基金,对执法权益受到伤害的民警给予必要的抚恤和帮助,落实专门医疗经费,开辟公安民警紧急救护的“绿色通道”;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商沟通,完善保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有关法律规定,加大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行为的惩处力度等。 维权机构针对出警处警、携带和使用武器警械、采取强制措施等警务活动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制定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的具体规定,杜绝因执法执勤不规范、不文明而发生的暴力抗法、袭警案件和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