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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主席部署排查 自治区环保局认定二十三处重点污染隐患,正抓紧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0:00 中国环境报

  (记者 翁浩)

  本报12月14日讯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杨晶昨日主持召开主席办公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关于认真落实“两办通报”的意见,强调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对重特大污染事故的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杨晶强调,要严格地区、行业、企业预防和处置重特大污染事故的措施和呈报、预警程序。所有企业必须制订应急预案,发生污染事故要及时进行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自治区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城市、重点企业要直接实施监控。要将企业对污染事故处置的应急预案纳入自治区预防处置重特大污染事故紧急预案系统中。对有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自治区环保部门应责令其关停。对在建项目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也要进行严格排查。自治区将从财政安排300万元配备本级预防处置重特大污染事故的设备。各盟市旗县财政必须安排资金配备本级处理重特大污染事故的应急设备。

  据了解,内蒙古环保局已排查认定了23处重点污染隐患,各项应急防范措施正在加紧落实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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