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吉林:完善综合考评机制 两年末位“一把手”红牌罚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1:03 公安部网站

  近日,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召开的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上获悉,2006年,吉林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综合考评工作,建立内部评价机制。

  省厅将严格落实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哪项工作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综合考评进行排名,考评排名位次靠前,党委、政府和群众满意度高的,省厅予以重奖;对排在后三位的县级公安局长
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当地群众和民警不满意的县级公安局长要责令辞职。今后,省厅每年都要重奖排名前几位的县级公安局和前两位的市级公安局;全国、全省优秀县级公安局要从县级综合考评前五名中产生。省厅各部门、各警种的工作在全国同行业排位靠前,予以奖励;对连续两年排位靠后的单位主要领导予以调整或降职。

  省厅要全面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对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和跟踪督办,限期解决。省厅确定的重点工作到期不能完成的,“一把手”要说明原因,并明确解决措施和最后完成时限,因人为原因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坚决追究有关部门的领导责任。省公安厅将组织督察部门深入实地不间断地开展明察暗访,围绕厅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全程跟踪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那些工作不落实、欺上瞒下、推诿扯皮,造成恶劣后果的将予以严肃处理。(人民公安报张涤非张炜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