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检查广东石化企业 检查组:基层防范意识有待加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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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1:1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为严防发生类似松花江的污染事故,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安全检查组于本月9-13日到广东检查污染事故严防工作。在肯定广东严防环境突发事件工作的基础上,检查组指出,部分基层环保部门还缺少应急监测设备,同时一些企业的污染防范措施不够全面。 检查发现,各地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业均对环境污染事故高度重视,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是,部分企业环保安全意识仍需加强,特别是配套的应急措施不够全面,如对油罐区
检查组还发现,基层环保部门的应急设备、仪器非常缺乏,导致应急监测能力不足。如果出了事,污染物监测往往要三五天后才能拿出数据。茂名市环保局作为重化城市的环保部门,竟连进入事故现场采样所需的防毒面具都没有。 据检查组要求,广东各地环保部门要在2005年底完成《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或整改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