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青岛海事法院圆满审结“通惠”轮系列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2:16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今年12月初,吴巍、龙口市华兴家具厂等原告从青岛海事法院领到了从75,071元到592,918元数额不等的赔偿金。备受关注的2001年“10.28”“通惠”轮特大海难财产索赔数案,在主审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以和解结案,从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1年10月28日,山东龙口港通海运有限公司所属的“通惠”号客货滚装轮自旅顺港返回龙口港途中,起火爆炸沉没。船上共有32人,只有5人生还。海难事故发生后,国家交
通部、山东省政府等有关部门成立了“10.28”特大海难事故联合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就人身死亡的赔偿问题向遇难者家属先做了解决。

  对于财产损害赔偿,吴巍、龙口市华兴家具厂等受害人作为原告于2002年6月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通惠”轮船东即被告山东龙口港通海运有限公司赔偿其损失。

  青岛海事法院院领导对“10.28”特大海难财产索赔案件十分重视,要求负责审理的海事审判庭认真贯彻司法为民指导思想,充分注意该系列案件的群体性、复杂性等特点,通过公正审理,及时、有效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青岛海事法院准许被告山东龙口港通海运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其在青岛海事法院设立2,226,681元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考虑到事故联合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的处理意见,因事故原因尚未查清、事故责任尚未认定,青岛海事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今年主审法官赴国家交通部请示后,此案恢复审理。经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05年11月17日最终就财产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吴巍等原告通过其代理人在青岛海事法院领得数额不等的赔偿金,被告山东龙口港通海运有限公司对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也表示满意。至此,“10.28”特大海难财产索赔数案已在青岛海事法院得到圆满解决。

  (青岛海事法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