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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对超限超载车辆最高可处罚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4:29 人民网

  人民网乌鲁木齐12月15日电记者王慧敏报道:为彻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近日,新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开始对全疆超限超载车辆实行严管重罚,最高处罚金额达2万元。

  自治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办公室还依照《公路法》有关规定,对车、货总量超过认定标准30%以内的车辆按照超过部分的整吨位,每超1吨处以100元罚款;对超过30%至50%以内
的车辆每超过1吨处以200元罚款;对超过50%至100%以内的车辆每超过1吨处以300元罚款;对超过100%以上的车辆处以2万元罚款。对恶意冲卡、超限超载行为突出的车辆和司机,除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给予严重处罚外,还将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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